易感人群:无特定人群
就诊科室:皮肤性病科,性病科
症状表现:瘙痒,疱疹
传播方式:性传播、血液传播、母婴传播
一、梅毒:
1、治疗原则
强调早诊断,早治疗,疗程规则,剂量足够。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。性伙伴要同查同治。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,消除传染性。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,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。
青霉素,如水剂青霉素、普鲁卡因青霉素、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。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、红霉素等。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,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。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,以后每6个月一次,共3年。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。
2、早期梅毒(包括一期、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)
(1)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(长效西林),分两侧臀部肌注,每周1次,共2-3次。普鲁卡因青霉素G,肌注,连续10~15天,总量800万u~1200万u。
(2)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,口服,连服15天。强力霉素,连服15天。
3、晚期梅毒(包括三期皮肤、黏膜、骨骼梅毒、晚期潜伏梅毒)及二期复发梅毒
(1)青霉素、苄星青霉素G,1次/周,肌注,共3次。普鲁卡因青霉素G,肌注,连续20天。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。
(2)对青霉素过敏者,盐酸四环素,口服,连服30天。强力霉素,连服30天。
4、神经梅毒
应住院治疗,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,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,1次/日,连续3天。
(1)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,连续14天。
(2)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,同时口服丙磺舒,共10~14天。
上述治疗后,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,1次/周,肌注,连续3周。
5、妊娠期梅毒
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,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,应用一疗程;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。对青霉素过敏者,用红霉素治疗,早期梅毒连服15天,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。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。
6、胎传梅毒(先天梅毒)
早期先天梅毒(2岁以内)脑脊液异常者: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,具体剂量遵医嘱。脑脊液正常者:苄星青霉素G,一次注射(分两侧臀肌)。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,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。
7、孕妇的梅毒治疗
(1)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。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,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。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、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,才能怀孕。
(2)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: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。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,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。
8、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
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,可能出现发热、头痛、关节痛、恶心、呕吐、梅毒疹加剧等情况,属吉海反应,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。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,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,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,分次给药,抗梅治疗后2~4天逐渐停用。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,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。
9、饮食注意事项
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,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、水果,少吃油腻的饮食,忌食辛辣刺激食物,戒烟、酒,适当多饮水,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。
二、淋病:
1、治疗原则
(1)尽早确诊,及时治疗 首先,患病后应尽早确立诊断,在确诊前不应随意治疗。其次,确诊后应立即治疗。
(2)明确临床类型 判断是否有合并症。明确临床分型对正确地指导治疗极其重要。
(3)明确有无耐药 明确是否耐青霉素,耐四环素等,有助于正确地指导治疗。
(4)明确是否合并衣原体或支原体感染 若合并衣原体或支原体感染时,应拟订联合药物治疗方案。
(5)正确、足量、规则、全面治疗 应选择对淋球菌最敏感的药物进行治疗。药量要充足,疗程要正规,用药方法要正确。
(6)严格考核疗效并追踪观察 应当严格掌握治愈标准,坚持疗效考核。只有达到治愈标准后,才能判断为痊愈,以防复发。治愈者应坚持定期复查。
(7)同时检查、治疗其性伴侣 患者夫妻或性伴侣双方应同时接受检查和治疗。
2、一般注意事项
未治愈前禁止性行为。注意休息,有合并症者须维持水、电解质、碳水化合物的平衡。注意阴部局部卫生。
3、全身疗法
对于无并发症淋病,如淋菌性尿道炎、宫颈炎、直肠炎,给予头孢曲松,肌注,单次给药;或大观霉素肌注,单次给药;或头孢噻肟肌注,单次给药。次选方案为其他第三代头孢菌素类,如已证明其疗效较好,亦可选作替代药物。如果沙眼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,加上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。
根据近年来我国淋球菌耐药监测的资料,我国淋球菌分离株对青霉素及四环素的染色体耐药性较为普遍,青霉素类和四环素类目前已不作为治疗淋病的推荐药物。此外,耐氟喹诺酮淋球菌已在我国较为普遍,且耐药菌株比率逐年增高,部分地区淋球菌分离株对该类药的耐药率达75%~99%,在临床上亦常可见到喹诺酮类药物治疗淋病失败的病例。因此,不推荐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淋病。
儿童淋病:体重大于45kg按成人方案治疗,体重小于45kg儿童按如下方案。年龄小于8岁者禁用四环素类药物。推荐使用头孢曲松,肌注,单次给药;或大观霉素,肌注,单次给药,由医生决定用药剂量。
对于有并发症淋病,如淋菌性附睾炎、精囊炎、前列腺炎,则采用头孢曲松,肌注,每天1次,共10天;或大观霉素,肌注,每天1次,共10 天;或头孢噻肟,肌注,每天1次,共10天。
三、尖锐湿疣:
尖锐湿疣的治疗必须采用综合治疗。
1、治疗诱因(包皮过长、阴道炎、包皮龟头炎、淋病等)。
2、提高机体免疫力。
3、化学治疗
(1)0.5%鬼臼毒素酊(或0、15%霜) 适用于治疗直径≤10mm的生殖器疣,临床治愈率可达90%左右。用药疣体总面积不应超过10cm,日用药总量不应超过0.5ml。用药后应待局部药物自然干燥。副作用以局部刺激作用为主,可有瘙痒、灼痛、红肿、糜烂及坏死。另外,此药有致畸作用,孕妇忌用。
(2)5%咪喹莫特霜 治疗尖锐湿疣,疣体的清除率平均为56%。该疗法的优点为复发率低,约为13%。出现红斑不是停药指征,出现糜烂或破损需要停药并复诊,由医生处理创面及决定是否继续用药,副作用以局部刺激作用为主,可有瘙痒、灼痛、红斑、糜烂。妊娠期咪喹莫特的安全性尚未确立,孕妇忌用。
(3)80%~90%三氯醋酸或二氯醋酸 需由医生实施治疗。使用时,在疣损害上涂少量药液,待其干燥,此时见表面形成一层白霜。在治疗时应注意保护周围的正常皮肤和黏膜,如果外用药液量过剩,可敷上滑石粉,或碳酸氢钠(苏打粉)或液体皂以中和过量的、未反应的酸。此药不能用于角化过度或较大的、多发性以及面积较大的疣体。不良反应为局部刺激、红肿、糜烂等。
4、冷冻疗法
利用-196℃低温的液氮,采用压冻法治疗尖锐湿疣,促进疣组织坏死脱落,操作简便、高效,病人易耐受。本法适用于数量少,面积小的湿疣,可行1~2次治疗,间隔时间为一周。
5、激光治疗
通常用CO2激光,采用烧灼法治疗尖锐湿疣,对单发或少量多发疣体可行一次性治疗,对多发或面积大的疣体可行2~3次治疗,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周。
6、电灼治疗
采用高频电针或电刀切除湿疣。本疗法适应数量少,面积小的湿疣。
7、氨基酮戊酸光动力学疗法(ALA-PDT疗法)
本法可选择性杀伤增生旺盛细胞,不仅对肉眼可见的尖锐湿疣有破坏作用,还可清除亚临床损害和潜伏感染组织。具有治愈率高、复发率低、不良反应少且轻微、患者依从性好等优点。
8、手术治疗
适用于巨大尖锐湿疣,对疣体整个或分批切除。
9、免疫疗法
不主张单独使用,可作为辅助治疗及预防复发。可用干扰素肌内、皮下和损害基底部注射,白介素-2皮下或肌内注射,聚肌胞肌内注射等。
四、艾滋病:
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仍缺乏根治HIV感染的有效药物。现阶段的治疗目标是:最大限度和持久的降低病毒载量;获得免疫功能重建和维持免疫功能;提高生活质量;降低HIV相关的发病率和死亡率。本病的治疗强调综合治疗,包括:一般治疗、抗病毒治疗、恢复或改善免疫功能的治疗及机会性感染和恶性肿瘤的治疗。
1、一般治疗
对HIV感染者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患者均无须隔离治疗。对无症状HIV感染者,仍可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。应根据具体病情进行抗病毒治疗,并密切监测病情的变化。对艾滋病前期或已发展为艾滋病的患者,应根据病情注意休息,给予高热量、多维生素饮食。不能进食者,应静脉输液补充营养。加强支持疗法,包括输血及营养支持疗法,维持水及电解质平衡。
2、抗病毒治疗
抗病毒治疗是艾滋病治疗的关键。随着采用高效抗逆转录病毒联合疗法的应用,大大提高了抗HIV的疗效,显著改善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。
五、生殖器疱疹:
主要采用抗病毒治疗。治疗的目的主要是缓解症状,减轻疼痛,缩短病程及防止继发感染等。目前的治疗方法尚不能达到彻底清除病毒、消除复发的效果。
1、一般疗法
(1)主要是保持局部清洁、干燥。可每天用等渗生理盐水清洗,疼痛者可口服止痛药,给予精神安慰。
(2)并发细菌感染者,可外用抗生素药膏。
(3)局部疼痛明显者,可外用5%盐酸利多卡因软膏或口服止痛药。
(4)心理支持,说明疾病的性质、复发的原因和如何治疗及处理,增强与疾病斗争的信心。
2、抗病毒药治疗
推荐采用的治疗方案包括:阿昔洛韦,口服,每天5次;或阿昔洛韦,口服,每日3次;或伐昔洛韦,口服,每天2次;或泛昔洛韦,口服,每天3次。如果是初发生殖器疱疹,疗程为7~10天;复发性生殖器疱疹疗程为5天。频发复发者则需以较低的剂量服用较长时间的疗程。
六、软下疳:
1、治疗原则
应遵循及时、足量、规则用药的原则。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。性伴应同时检查和治疗。治疗后应进行随访判愈。
2、治疗方案
可选用下列之一方案治疗:阿奇霉素,一次顿服;头孢曲松,一次肌注;红霉素,口服,4次/日,共7天;环丙沙星,2次/日,口服,共3天(孕妇及哺乳妇女忌服);大观霉素,一次肌注。早期应用上述药物可预防横痃发生,如已发生横痃,不宜切开引流,局部皮损未破溃时外用鱼石脂、红霉素软膏;溃疡可用高锰酸钾溶液或双氧水冲洗,然后外用红霉素乳膏。对淋巴结脓肿,穿刺应从远位正常皮肤刺入脓腔,抽取脓液。可反复远位刺入抽取脓汁,注入抗生素治疗。
七、非淋菌性尿道炎:
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(CDC)《性传播疾病治疗指南》(1998)对NGU的治疗方案如下。
1、推荐方案
阿奇霉素或多西环素口服。
2、替代方案
红霉素碱、琥乙红霉素或氧氟沙星口服。
3、不能耐受大剂量红霉素者
可用红霉素碱或琥乙红霉素口服。
4、复发性或持续性尿道炎的治疗
导致NGU复发或久治不愈的可能原因有:
①再次感染同一种病原微生物(通常是来自未经治疗的性伴侣);
②由于产生耐药菌株,原来病菌持续存在;
③特发性尿道炎治疗失败。故应查明原因,如果已进行正规治疗,也能排除再接触史者,则推荐甲硝唑加红霉素碱口服;或琥乙红霉素,口服。
5、女性NGU治疗
非孕期妇女一般与配偶采用同种抗生素治疗。孕期妇女禁用喹诺酮类和四环素类药物;孕期后3个月禁用氯霉素;孕期前6个月禁服氨基糖苷类药物,孕期前3个月禁用甲硝唑;磺胺类药在孕期4~6个月禁用;而红霉素和青霉素可用于整个孕期;头孢类药物,除Methyltetrazolethiol侧链外,整个孕期皆可应用。CDC对孕妇的推荐方案:红霉素碱或阿莫西林口服。孕妇替代方案:红霉素碱或琥乙红霉素或琥乙红霉素口服或阿奇霉素口服。
6、治愈标准
自觉症状消失,尿沉渣无白细胞,一般可不作病原体复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