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感人群:无特定人群
就诊科室:传染科
症状表现:烦躁不安,食欲缺乏
传播方式:体液传播,接触传播
鉴于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,故应加强预防措施以控制疾病的蔓延,预防接种对防止发病有肯定价值,严格执行犬的管理,可使发病率明显降低。
(一)管理传染源捕杀所有野犬,对必须饲养的猎犬,警犬及实验用犬,应进行登记,并做好预防接种,发现病犬的病猫时立即击毙,以免伤人,咬过人的家犬,家猫应设法捕获,并隔离观察10天,仍存活的动物可确定为非患狂犬病者可解除隔离,对死亡动物应取其脑组织进行检查,并将其焚毁或深埋,切不可剥皮或进食。
(二)伤口处理早期的伤口处理极为重要,人被咬伤后应及时以20%肥皂水充分地清洗伤口,并不断擦拭,伤口较深者尚需用导管伸入,以肥皂水作持续灌注清洗,如有免疫血清,作皮试阴性后,可注入伤口底部和四周,伤口不宜缝合或包扎。
(三)预防接种接种对象为:
①被狼,狐等野兽所咬者;
②被发病随后死亡(包括观察期内)或下落不明的犬,猫所咬者;
③为已被击毙和脑组织已腐败的动物所咬者;
④皮肤伤口为狂犬唾液沾污者;
⑤伤口在头,颈处,或伤口较大而深者,如咬人动物(指非流行区而言)5日后仍安危无恙,注射即可中止;
⑥医务人员的皮肤破损处为狂犬病病人沾污者等,近年来,国内已发现一些被咬伤发生狂犬病而死亡的病列,而犬却安然无恙,经证实该犬的唾液内带毒,故流行区被犬咬伤者均应接种,表1示狂犬病预防接种的适应证。
我国广泛使用田鼠肾细胞疫苗,1979年起,由武汉生物制品所通过鉴定,投产,轻度咬伤者于第0,7,14天各肌注2ml,重度咬伤及头,面,颈部咬伤于第0,3,7,14及30天各肌注2ml。
该疫苗的效果,各方报告不一致,有的认为其效果仅及人二倍体疫苗的1/6,因此,需寻找新一代疫苗。
免疫血清有抗狂犬病马血清与人体抗狂犬病球蛋白两种,我国目前生产的是前者,每支10ml,含1,000IU;成人剂量为20ml;儿童为40IU/kg,需皮试阴性后方可应用,以一半剂量作局部伤口处注射,另一半剂量肌注,人抗狂犬病球蛋白的一次注射量为20IU/kg,免疫血清可干扰宿主的主动免疫而影响抗体生成,因此必须在接种结束后10,20和90日再给予激发量疫苗,以触发回忆反应而产生较大量的相应抗体。
(四)其他按需要给予破伤风抗毒素或类毒素,以及适宜的抗菌药物,预防接种后并发神经系统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,干扰素及干扰素诱导剂对动物实验感染有保护作用,用于人的预防是否有效,有待进一步临床实践。
1.留察动物仅限于非流行区的狗和猫;
2.流行区内的咬伤者,均应作全程预防注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