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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吸系统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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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吸系统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治疗

易感人群:无特定人群

就诊科室:精神科,心理科

症状表现:焦虑,呼吸困难

传播方式:无传染性

(一)治疗

1.病因治疗

积极治疗原发躯体疾病,消除诱发肺性脑病的各种因素,包括控制感染、改善心肺功能、纠正酸中毒、减轻或消除脑水肿;禁用或慎用麻醉药、催眠药、抗精神病药;预防呼吸道感染、充血性心力衰竭、气胸、血压下降等的发生;加强通气功能,改善脑缺氧,降低颅内压,维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和控制感染并戒除吸烟等陋习。支气管哮喘者急性期还需用解痉、平喘药,以控制发作;同时祛除发作诱因如控制感染等。缓解期可进行特异性脱敏,应用抗变态反应药物如激素等;缓解期可进行非特异性脱敏疗法和应用免疫增强剂。在大多数病例中在采取相应的病因疗法后,由于呼吸道原发疾病得到控制,精神障碍亦随之缓解。

2.精神障碍的治疗

在精神障碍的处理中,禁用麻醉剂及催眠剂。有意识障碍时,如兴奋躁动较轻,不必应用抗精神病药,以免进一步抑制呼吸功能。对兴奋、谵妄状态等采取少量舒必利等药为宜。兴奋过剧时可肌注地西泮(安定)或氟哌啶醇。意识清晰者为控制精神症状可口服小剂量奋乃静或氯氮平等。对意识障碍不需应用镇静药;对精神分裂样症状可给予利培酮、氟哌啶醇等抗精神病药物;对伴焦虑、抑郁症状者可采用抗焦虑药和抗抑郁剂。但均应从小剂量开始,逐渐增量,以不产生严重嗜睡为宜,并严密注意药物的其他不良副作用。

3.支持疗法

如以意识障碍为主,则需同时施行支持疗法,包括能量供给,维持水、电解质平衡和维生素的补充。可用促进脑代谢药如三磷腺苷(ATP)、辅酶A、胞磷胆碱等。

4.心理治疗

应在上述治疗基础上同时进行,但一般需在急性期缓解后或等意识障碍恢复后,患者能接受时在施行。心理治疗手段视精神障碍的种类而定。支气管哮喘心理治疗,对功能性成分较大者,暗示治疗可缓解发作。家庭治疗,如矫正家庭成员的育儿态度,也颇为重要。

5.加强护理

护理工作中既要注意对躯体疾病的护理,又要做好精神科的特殊护理。环境和心理护理有助于消除患者的恐惧、焦虑情绪,对有意识障碍的病人特别要注意安全护理。良好的护理直接关系到躯体性精神障碍的预后和结局。

(二)预后

参见呼吸系统有关章节。本病常常由于呼吸道原发疾病得到控制,精神障碍亦随之缓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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