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颈椎椎管狭窄症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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颈椎椎管狭窄症治疗

易感人群:无特定人群

就诊科室:外科,骨科,神经外科

症状表现:四肢麻木,感觉障碍,尿急,尿频,便秘

传播方式:无传染性

(一)治疗

本病早期以非手术疗法为主,但经正规的非手术疗法久治无效,或无法根治而影响工作及生活质量时,则需行手术治疗。由于本病的病理解剖基础是器质性(骨性)椎管狭窄,因此保守疗法常难以解决根本问题,除非在症状较轻或发病时间较晚的年迈患者,尤其是全身实质性脏器有病变的患者。对半数以上的重型病例,仍应选择手术疗法。

1.非手术疗法

(1)适应证:主要用于本病的早期阶段及在手术疗法前后作为辅助疗法。

(2)具体措施:以颈部保护为主,辅以理疗及一般对症措施。牵引疗法适用于伴有颈椎间盘突出及颈椎节段性不稳的病例。推搬及推拿疗法对此种病例应视为禁忌证。平日应注意颈部体位,不可过伸,更不宜长时间或突然过度屈颈,尤其是在有骨刺的情况下,易引起脊髓损伤。

(3)药物疗法:口服复方丹参片(或丹参片)及静脉推注凯时(7~10天为一个疗程),有助于本病的症状改善。此外,在病情发作时可予以镇痛、镇静药,并定期投予神经营养药物。

2.手术疗法

(1)手术适应证:

①严重的椎管狭窄病例:指椎管矢状径在10mm以下者,一般均需手术,尤其是对影响正常生活及工作的病例,应设法争取及早施术。

②中度椎管狭窄者:指椎管矢状径在10~12mm者,凡经正规非手术疗法治疗无效者均应考虑手术。

③轻度椎管狭窄症:一般勿需手术,仅对少数伴有继发因素者方考虑手术。

(2)手术选择:

①以本病为第一诊断者:原则上从后路行减压及椎管扩大成形术。根据作者的经验,选用半椎板切除椎管扩大成形术疗效最为稳定,损伤小,且对脊柱的稳定性破坏最少。此外,单开门、双开门(中央开门)及“Z”字形成形术亦有一定效果,可酌情选择。单纯全椎板切除或扩大式全椎板切除等的早期疗效尚好,但后期由于椎管后方瘢痕形成,以及瘢痕的钙化与骨化,则又易形成一个新的、狭窄的骨性椎管,从而影响远期疗效。从理论上讲,前路切骨扩大椎管疗效虽好,但操作难,危险性大,一般不宜选择。

②对椎管狭窄症作为第二诊断,而颈椎病为第一诊断者:原则上应先从前路施以兼具椎管扩大的根治性减压术,术后恢复满意者即可;如仍有椎管狭窄症状,则应在1~3个月后再酌情行后路减压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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